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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迎利好!央行、外汇局发新规:完善外资入市资金管理,推动债市进一步开放

发布时间:2022-11-20 03:04来源:全球财经散户吧字号:

  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完善并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其中,《规定》不仅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所涉及的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和汇兑、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进行了统一规范,还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结算代理人以外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办理,进一步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套保渠道并取消柜台交易的对手方数量限制,优化汇出入币种匹配管理并鼓励长期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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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下一阶段,外汇局将持续优化和完善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的便利化水平。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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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从“一套制度规则、一个中国债券市场”的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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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2年8月末,中国债券市场各类债券余额142.3万亿元,年均增速15%,规模位居全球第二。债券净融资规模占社会融资总规模的31%,较2017年同期上升10个百分点。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2017年以来,进入银行间市场的境外机构数量从407家扩大至1057家,包括主要发达国家在内的6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的境外机构数量从24家扩大至6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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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为加强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了联合公告《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下称《公告》),在现行制度框架下,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统一资金跨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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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述负责人向记者指出,本次《规定》作为《公告》的配套法规,遵从《公告》“一套制度、一个中国债券市场”的基本思路,在多方面进一步便利了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所涉资金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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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大外汇套保渠道,鼓励长期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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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所涉及的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和汇兑、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进行了统一规范,尤其完善优化了业务登记、资金汇兑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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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述负责人告诉记者,《规定》以登记管理为核心实现在银行间和交易所两个债券市场统一“入口”(统一备案)基础上的资金业务登记。境外投资者入市备案后,由境内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通过外汇局相关系统直接办理登记,不设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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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完善了即期结售汇管理,正式在法规层面明确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结算代理人以外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办理即期结售汇。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规定》进一步提出,如需在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内金融机构开立专用外汇账户,可凭业务登记凭证办理。该专用外汇账户专项用于办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项下的资金交割、损益处理、保证金管理等,跨境资金收付应统一通过债券市场资金专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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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减少境外投资者投资限制方面,《规定》还对外汇套保进行了优化。在优化外汇风险管理政策方面,《规定》取消了柜台交易的对手方数量限制。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前述负责人表示,2017年开始,境外投资者可以在结算代理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冲债券投资项下外汇风险敞口,本次《规定》在整体沿用和吸收了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取消柜台交易的对手方数量限制,进一步赋予市场主体更多选择权,也彰显对外开放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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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一步优化汇出入币种匹配管理方面,《规定》在保留本外币基本匹配的原则要求下,明确汇入“人民币+外币”进行投资的,累计汇出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累计汇入外币金额的1.2倍(投资清盘汇出除外)。长期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上述比例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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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主权类机构外汇管理要求,通过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商业银行)投资的主权类机构投资者,应在银行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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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断提升债市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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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在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新闻发布会上曾指出,我国债券市场总规模21万亿美元,外资在中国债券市场中占比在3%左右,所以我国债券市场吸收外资有提升空间。她还提到,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有助于提升外汇市场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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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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