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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胡鑫宇家属代理律师发声

发布时间:2023-02-02 14:08来源:全球财经散户吧字号:

  中国蓝新闻记者专访胡鑫宇家属代理律师:会根据调查结果尽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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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致远中学高二年级学生胡鑫宇死亡事件成为全网热议的焦点。为此,目前正在铅山县前方的中国蓝新闻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胡鑫宇家属代理律师郑晓静,针对目前事件的进展情况和网友存在的疑问对其进行采访。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Q:现场发现的录音笔是否已经修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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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鑫宇家属代理律师 郑晓静:录音笔毕竟是(可能)风吹雨淋了106天了,所以有可能损坏,它需要修复,也需要提取,那录音笔里如果有胡鑫宇的留言的话,提取出来播放那真相就大白了。如果没有或者无法提取,那我们还可以通过现场的勘验,来寻求真相。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Q:现在您工作的重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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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鑫宇家属代理律师 郑晓静:我们现在的工作是最大程度地维护他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争取权益,比如说查明真相到底是什么?根据真相继续替他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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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是否已经得到尸检报告和录音笔鉴定报告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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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鑫宇家属代理律师 郑晓静:目前没有收到关于尸检报告和录音笔鉴定结论的通知。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Q:作为代理律师 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有哪些?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胡鑫宇家属代理律师 郑晓静:分两种情况,如果是他杀的话,我们肯定要求立即立案,查明真凶,还死者公道。如果是自杀的话,那就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对于学校来说,一个15岁的未成年人,学校没有尽到很好的监管义务,是应该承担民事赔偿方面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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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今天以来,针对关于胡鑫宇的整个事件,舆论存在着许多质疑,对此您怎么看?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胡鑫宇家属代理律师 郑晓静:任何人对于怀疑的东西都有质疑的权利,质疑也就是呼吁真相尽早出台,以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以回应所有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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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鑫宇案代理律师:建议家属先不火化遗体 正准备申请刑事立案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胡鑫宇事件近来备受关注。1月30日晚,胡鑫宇案代理律师郑晓静在接受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现场勘验报告、尸检报告、录音笔鉴定等关键证据均未出结果,建议家属先不火化遗体,正准备申请刑事立案,遗体在粮库里100多天没被发现不属于重大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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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此前有报道称案件一直未立案,家属想申请异地公安介入,目前情况如何?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郑晓静:此案中,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公安机关成立了联合工作专班,属于提级管理,也就是三级公安异地办理。只是此前因没有足够证据显示胡鑫宇被害,警方未将其作为刑事案件来立案侦办。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根据《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一章第二条第六款“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符合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条件,应当依法立案侦查。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目前,我正准备提交刑事立案申请书。但是否刑事立案,还要等调查结果出来。而调查结果,主要包括现场勘验报告、尸检报告、录音笔鉴定结论等,如果这三个最关键的证据共同指向是他杀,就意味着胡鑫宇遭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应当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如果结论共同指向是自杀,就没必要作为一个刑事案件来立案侦查。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遗体在粮库里100多天没被发现,是否属于重大疏漏,当地政府、学校等相关部门要承担责任吗?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郑晓静:这次寻找的时间确实比较长,也引起了社会持续关注。但可以看到,案件搜救的主体,包括官方和民间搜救队等多方面进行了多轮次搜救,最终才找到。所以,单从时间上不能说属于重大疏漏,也不能因此直接追究谁的责任,谁来承担责任和承担什么责任。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若确定为他杀,并刑事立案,就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确定为自杀,也就是没有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接下来就会论及因学校监管失职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了。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如果指向他杀,我会继续作为被害人代理律师维权,出庭。如果指向自杀,对于一个15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学校未尽到监管义务属于监管失职,将要求学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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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发现遗体后,家属首先做出的决定就是尸检,你如何看待这个决定,现在有哪些建议?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小编: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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