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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泰尔一督即撤信披不实 与立信会计师所等收监管措施

发布时间:2023-01-15 15:06来源: 中国经济网 散户吧字号: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3日讯 深交所网站日前公布的《关于对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审纪〔2023〕1号)显示,2021年6月29日,深交受理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泰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生泰尔于2022年7月25日向深交所撤回发行上市申请。经查明,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生泰尔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一、关于销售模式变动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和审核问询回复显示,生泰尔与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集团)于2019年7月签订合作协议,将中小型养殖客户以及中小型经销商转为主要由中牧集团对其销售。中牧集团负责生泰尔相关产品面向中小型客户流通渠道的建立、维护,并负责其授权的下属经销商的管理。中牧集团的经销体系承担面向中小型客户的市场推广、渠道维护等费用。生泰尔向中牧集团的产品销售价格系在原向中小客户直销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定的折扣。中牧集团购买生泰尔产品后,均出售至其二级经销商,再由二级经销商向下游客户销售。除上述安排外,生泰尔与中牧集团之间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生泰尔于2021年8月与经销商北京九州互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互联)签订合作协议,合作模式与中牧集团相近。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一是中牧集团用于销售生泰尔产品的销售体系和渠道实际由生泰尔搭建并运营管理。OA系统相关记录、关键岗位员工的邮件及工作日志等显示生泰尔员工为4家二级经销商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搭建系统和财务账套,管理二级经销商员工,并负责其日常经营活动,如审核二级经销商的销售合同,代其向终端客户开具发票、管理回款及资金收付等事宜。二是生泰尔与九州互联开展类似模式的合作,也仅通过上述4家二级经销商销售产品。三是生泰尔的销售人员继续维护转移给中牧集团的客户,部分销售人员向二级经销商报销销售费用并通过其亲属账户收取报销款。现场督导发现的上述情形与生泰尔在信息披露中称与中牧集团之间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表述不符,生泰尔关于销售模式变动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二、关于第三方回款金额的信息披露不准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生泰尔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467.48万元、1361.90万元、1093.80万元和1576.77万元。现场督导发现,报告期内生泰尔遗漏披露的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97.00万元、119.66万元、373.22万元和92.98万元。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三、未配合督导组完整、及时提供OA系统信息数据督导组进场时,生泰尔未按要求配合提供2020年6月之前的OA系统信息数据,并称上述数据在系统升级时突遭断电而遗失。经督导组反复督促,生泰尔方才补充提供。经检查,生泰尔OA系统中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日志被删除、存在多个子系统,截至督导组离场,生泰尔仍未提供完整OA系统信息数据。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深交所认为,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回复中未如实、准确披露销售模式变动的真实情况、第三方回款金额等相关信息,且未能积极主动配合督导工作,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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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及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此外,深交所近日公布的《关于对保荐代表人隋玉瑶、潘可的监管》(深证函〔2023〕12号)显示,隋玉瑶、潘可为中信建投指定的生泰尔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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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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