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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信披不及时,优刻得及其董事长季昕华收警示函

发布时间:2022-12-17 15:04来源: 中新经纬 散户吧字号:

  中新经纬12月16日 16日晚间,优刻得及董事长等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具体来看,警示函指出,2021年5月,优刻得投资1亿元,认缴北京海誉动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431.95万股,持股比例9.30%。优刻得董事兼首席运营官华琨担任海誉动想董事。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海誉动想构成优刻得关联人。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优刻得与海誉动想共发生关联交易金额59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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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警示函还称,优刻得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79亿元,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讨。其中,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好买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家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7829万元。2021年度优刻得与上述3家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2995万元,超出预计金额5166万元,超出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20%。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对于上述事项,优刻得未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优刻得直至2022年4月26日、5月27日才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审议,直至2022年4月27日才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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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函表示,优刻得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优刻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季昕华作为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桂水发作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首席财务官,未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季昕华、桂水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简历显示,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季昕华作为共同创始人筹办优刻得有限;2012年3 月至2018年7月,担任优刻得有限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并先后任优刻得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根据优刻得2021年年报显示,季昕华本届任期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2日。2021年,季昕华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96.5万元,而作为董事会秘书的桂水发2021年年薪则达16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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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市场方面,优刻得股价较上一交易日跌4.03%,报收于13.81元。截至目前,其总市值为62.57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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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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