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散户吧 > 今日要闻 > 肇庆一公司生产儿童牙膏不合规,法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被罚

肇庆一公司生产儿童牙膏不合规,法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被罚

发布时间:2023-01-17 18:18来源: 未来网 散户吧字号:

  未来网北京1月13日电(记者 谢青)1月12日,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肇庆龙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达生物”)因生产销售儿童牙膏等3款产品过程中未进行成品留样等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被罚,责令停产停业。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法定代表人对化妆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方针,确保实现质量目标;企业应当设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协助法定代表人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此外,第六十六条规定,牙膏生产质量管理按照本规范执行。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肇庆一公司生产儿童牙膏不合规,法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被罚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图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据行政处罚书显示,龙达生物受三家公司委托分别生产了3款牙膏,均涉及不合规。包括在生产销售奥乐V护牙剂儿童牙膏过程中未进行成品留样、无留样记录,无原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无产品销售记录;在生产积雪草海盐护齿牙膏过程中未形成批生产记录、未进行成品留样、无留样记录;在生产销售金莲花中药牙膏过程中无原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无产品销售记录。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对龙达生物予以警告并责令停产停业21日,处罚款44000元;并对龙达生物法定代表人梁进磊处以罚款24000元、龙达生物质量安全负责人郭海权处以罚款24000元。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小编:财神)

专家一览机构一览行业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