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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投拟定增募资不超10亿元 股价涨0.83%

发布时间:2023-04-20 01:11来源: 中国经济网 散户吧字号: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1日讯 今日,西藏城投(600773.SH)股价上涨,截至收盘报15.75元,涨幅0.83%。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昨日晚间,西藏城投发布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世贸铭城DK3项目、世贸馨城DK1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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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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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4,589.82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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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届时,监管部门对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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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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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的对象尚未确定。最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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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静安区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391,617,705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7.78%,静安区国资委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静安区国资委的持股比例为36.75%,静安区国资委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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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城投表示,公司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改善自身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应对未来市场变化的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此外,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资金实力将获得大幅提升,为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西藏城投同日披露《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2017年6月27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39号),核准公司向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达沃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国锂投资有限公司、湖北东方国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西咸实业有限公司、湖北国能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明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116,767.19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3,077.65万元,资产整体成交金额为119,844.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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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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