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散户吧 > 股市动态 > 每日必读 > 招商银行晋城分行被罚 贷前调查不尽职

招商银行晋城分行被罚 贷前调查不尽职

发布时间:2025-03-25 14:17来源: 中国经济网 散户吧字号: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7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贷前调查尽职,被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杨坤(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客户经理)被警告。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相关法规: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以下为原文: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招商银行晋城分行被罚 贷前调查不尽职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小编:财神)

专家一览机构一览行业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