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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宏达: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 收中国证监会警示函

发布时间:2023-05-17 23:12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散户吧字号:

5月13日,ST宏达公告称,公司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警示函内容显示,经查,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ST宏达控股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向东莞吉力橡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生胶及混炼胶、向江苏明珠硅橡胶有限公司销售生胶并采购设备累计2,025.27万元,ST宏达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东莞吉力橡胶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ST宏达直至2022年4月28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上述事项。ST宏达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依据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对ST宏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除了被出具警示函外,其他消息面上,ST宏达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审理终结。4月10日,ST宏达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3〕24号)。经查明,ST宏达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ST宏达未按照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ST宏达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利润;ST宏达2020年年度报告未计提商誉减值,虚增利润。随着ST宏达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据《红周刊》了解,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7日至2022年1月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月1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公开信息显示,ST宏达主要从事高温硅橡胶系列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公司可根据用户需要生产近200个牌号的高温硅橡胶系列产品,已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高温硅橡胶上下游产业链。对于ST宏达遭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小编: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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