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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增持贷款 改善资本市场整体预期

发布时间:2024-11-11 10:07来源:证券市场周刊散户吧字号:

再贷款工具能够有效帮助上市公司降低融资成本,积极进行市值管理,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改善资本市场的整体预期。通过灵活调控资金的投放量和使用周期,央行可以有效提高资本市场的内在稳定性。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2024年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向的对象是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份制商业银行。   从增持再贷款的需求来看,从资金成本的角度考虑,来自于民营企业的实质需求较多,而中央企业也会积极响应。《通知》中明确提出,“对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一视同仁,鼓励中央企业发挥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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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通国际的分析,参考港资银行和美资银行,均在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的情况下进行回购,上市银行也是可能进行回购的主体。我们更偏好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较高的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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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增持再贷款可以再一定程度上改善企业资金的流动性,资金或将有序逐步进入资本市场,但情绪上可能提前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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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要求21家金融机构严格管理贷款资金(多种具体措施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同时如果出现违规将面临后果(中国人银民银行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采取收回再贷款资金、取消参与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资格等处理措施)。且不同监管方拥有信息沟通联动机制(发放贷款前,应及时将贷款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有关信息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上市公司也将会按流程履行披露义务并逐步进行。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应当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股份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决议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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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金融机构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通知》实际上是对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的落实,它明确了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和央行的角色和要求,也对监督管理措施作出相应规定。旨在引导金融机构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推动其积极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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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公司或股东层面,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需满足基本条件,开立单独专用证券账户。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且应当披露回购方案。主要股东增持需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上市公司股票,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主要股东原则上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应当披露增持计划。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不得办理转托管或者转指定手续,如与现行规定不符的,可豁免执行相关规定。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从银行层面来看,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可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该项工具仅面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6家国有大行和12家股份制银行等 21家全国性银行,故地方性银行、外资行、民营银行无法获得该项业务的资质。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发放贷款的条件及是否发放贷款,应严格确定贷款条件,严格管理贷款资金,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并与“一行一局一会”建立信息沟通联动机制。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豁免执行利率自律约定。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从央行层面来看,央行发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再贷款首期总额度为3000亿元,年利率为1.75%,期限为1年,可视情况展期。21家金融机构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合格债券或经中央银行内部评级达标的信贷资产作为质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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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的推进情况来看,“首单”情结下银行积极性较高,首批落地较快,各类型企业均有涉及。截至10月22日,已披露的相关贷款金额已近120亿元。10月20日,23家沪深上市公司先后发布公告称,公司或大股东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或取得贷款承诺函,将使用贷款资金实施股份回购或进行股东增持,这是市场首批回购增持贷款案例,标志着从工具创设、制度设计到实践案例的正式落地,涉及金额超100亿元;10月22日,又有 6家A股公司公告回购增持贷款情况。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小编: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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