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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北交所IPO过会 国金证券建功

发布时间:2022-12-19 02:17来源: 中国经济网 散户吧字号: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5日讯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82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大催化”)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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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大催化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付芋森、章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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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大催化主要从事贵金属催化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也提供贵金属加工以及失效贵金属催化材料回收服务,具备与下游客户形成产品供应、失效产品回收的良性循环合作模式的能力。贵金属催化材料是以贵金属及其化合物发挥催化活性作用,能改变化学反应速率,且其本身的组成、性质和质量在反应前后不发生变化的材料。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贵金属前驱体、贵金属催化剂,可广泛应用于内燃机尾气净化、化工、氢能源等众多行业领域。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凯大催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姚洪、林桂燕夫妇。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姚洪、林桂燕直接持有凯大催化18.3396%的股份;林桂燕通过杭州仁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凯大催化4.2915%的股份;2022年5月16日,姚洪、林桂燕与仁旭投资、谭志伟、郑刚、沈强和唐向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姚洪、林桂燕夫妇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及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发行人33.204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凯大催化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30,00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不超过34,500,000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4,5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凯大催化拟募集资金56,925.32万元,分别用于杭政工出[2020]31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新建年产1200吨催化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审议意见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1.关于股权代持合规性。请发行人结合陈兴龙和赵唯德等股权 代持及解除情况,进一步说明股权代持及解除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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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经营风险。请发行人结合募投项目及下游客户的需求变 化进一步披露基础化工等领域未来业务拓展的风险,作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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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1.关于股权代持。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利用陈兴龙、赵唯德职务便利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情形,目前发行人股权结构是否清晰,发行人的代持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陈兴龙、赵唯德持股及代持解决措施的真实性、有效性,相关代持是否已彻底解除,相关代持解除的过程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自然人取得代持股权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法律瑕疵、纠纷或者潜在纠纷。(2)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代持行为是否违反报告期内相关自然人的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相关董监高是否知悉或共同参与发行人的上述股权代持行为,发行人是否存在其他股权代持行为,发行人未来杜绝该等行为的措施。(3)被代持人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情形;被代持人向代持人支付的价款是否与交易时的市场价格、增资价格相符,是否存在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定增获取不当利益等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详细说明核查程序、核查方法。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2.关于募投项目及成长性。请发行人说明:(1)氢能源催化剂批量化试生产后的产品性能与其他厂家同类产品性能的差异,氢能源催化剂的募投项目与发行人其他产品线的研发、批量化生产的差异,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2)在产能利用率不高的情况下,募投项目仍然大规模扩产的合理性,结合发行人细分行业市场空间、客户粘性及客户拓展情况、发行人发展目标、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发行人产能消化的可行性及保障措施。(3)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结合发行人上述情况及过往产能扩张情况、发行人利润分红情况、发行人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的合理性。(4)募投项目投产后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的影响,如收入、成本、折旧、毛利、净利润。(5)发行人核心客户对于类似产品的采购情况及发行人在核心客户采购中占比,是否具备持续提升的可能性。(6)发行人产能扩建后的新客户开拓计划,发行人现有销售人员、资源安排是否满足新客户开拓的需要。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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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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